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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日本高速道路株式會社已根據《道路養護特別措施法》第3條第6款,將公司開展的高速公路業務(通過修建或改建高速公路收取通行費)的變更通知了國土交通省大臣。我們於2015年3月25日申請並獲得許可。
許可的內容如下。
有關新建或改建的建築內容附件1-5,附件1-8,附件1-13與附件1-15,附件1-28,附件1-33,附件1-34,附件1-33,附件1-52,附件1-55,附件1-56,附件1-71,附件1-81,附件1-83,附件1-84,附件1-87至附件1-92如下改變。
如下更改附件2。附件2平衡預算項目
收費金額及收取期限
如下更改附件3。附件3收費金額及收取期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