變更高速公路業務的業務許可(2016年6月8日)
中日本高速道路株式會社根據《道路養護特別措施法》第3條第6款,將公司開展的高速公路業務的變化(通過新建或改建高速公路收取通行費)通知了國土交通大臣。我們於2016年6月8日申請並獲得許可。
許可的內容如下。
中日本高速道路株式會社獲得業務變更許可
- 1. 有關高速公路中央自動車道富士YOSHIDA線等的專案變更。
- (1)本申請書
- 2.與新建或改建有關的施工細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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對於新建或改建的施工工程,新增以下內容:
附件1-94中央自動車道西宮線(座小路智慧IC)建設工程詳情
附件1-95 第一東海高速公路(足柄智慧IC)建設工程詳情
附件1-96 第一東海高速公路(駒間智慧IC)建設工程詳情
附件1-97北陸自動車道(上市智慧IC)建設工程詳情
附件1-98 國道138號線(東富士五湖道路)(YOSHIDA田南智能IC)建設工程詳情 - (2)新建或者改建的建設內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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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1-2,附件1-3,附件1-10,附件1-43,附件1-56,附件1-71,附件1-84如下更改。
將附件1-98添加到附件1-98。
附件1施工細節 - (3)收支預算明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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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下更改附件2。
附件2平衡預算項目 -
(4)收費金額及收取期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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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下更改附件3。
附件3收費金額及收取期限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