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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日本高速道路株式會社根據《道路養護特別措施法》第3條第6款,將公司開展的高速公路業務的變化(通過新建或改建高速公路收取通行費)通知了國土交通大臣。我們於2016年3月1日申請並獲得許可。
許可的內容如下。
有關新建或改建的建築內容
附件1-6,附件1-7,附件1-8,附件1-10,附件1-13,附件1-17,附件1-19,附件1-22,附件1-24,附件1-43,附件1-51,附件1-53,附件1-56,附件1-58,附件1-60,附件1-61,附件1-71,附件1-79,附件1-82,附件1-83,附件1-84如下改變。
如下更改附件2。附件2平衡預算項目
收費金額及收取期限
如下更改附件3。附件3收費金額及收取期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