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日本高速道路株式會社根據公司《道路養護特別措施法》第3條第6款,就公司進行的高速公路業務變更(通過新建或改建高速公路收取通行費)向土地,基礎設施,運輸和旅遊大臣適用。並於8月1日獲得許可。
許可的內容如下。
中日本高速道路株式會社獲得業務變更許可
- 關於關於高速公路國道中央自動車道富士吉田線的業務變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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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有關新建或改建的建築內容
- 關於與新建或者改建有關的建設內容,從附件1-69中如下添加附件1-70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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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中央自動車道西宮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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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1-69
中央汽車西宮線(Futaba Smart IC)的相關建設內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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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475號一般路線(東海環状自動車道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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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1-70
475號一般路線(東海環状自動車道)與(Seiguan IC)有關的施工細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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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平衡預算項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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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於附件2,進行如下更改。
公司餘額預算明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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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收費金額及收取期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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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於附件3,進行如下更改。
收費金額及收取期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