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高速路项目的变更营业执照2019年的2009年9月27日)
中日本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根据《道路养护特别措施法》第3条第6款,将公司开展的高速公路业务的变化(通过新建或改建高速公路收取通行费)通知了国土交通大臣。我们于2019年年9月27日申请并获得许可。
许可的内容如下。
中日本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获得业务变更许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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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关于高速公路国道中央自动车道富士吉田线等的业务变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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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)本申請書 - 2有关新建或改建的建设内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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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的建筑或装修工程将增加如下。
“中央自动车道西宫线1-107号附件(Su访智能IC)的建设细节”,
“第一通大高速公路(Achiwa Okazaki Smart IC)的附件1-108工作”,
“第一东海高速公路(多哥智能IC)的附件1-109的建设内容”,
“东海-北陆自动车道(Johata城端 SA Smart IC)的附件1-110建设” - (2)新建或者改建的建设内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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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1-5的附件1-2,附件1-10的附件1-7,附件1-15的附件1-13,附件1-17,附件1-19,附件1-20,附件1-22,附件1-26,附件1-29,附件1-30,附件1-32与附件1-34,附件1-36,附件1-50与附件1-52,附件1-55,附件1-71,附件1-80的附件1-78,附件1-87的附件1-82,附件1-106的附件1-89的更改如下。
从附件1-107添加附件1-110。
附件1施工细节 - (3)收支预算明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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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下更改附件2。
附件2平衡预算项目 - (4)收费金额及收取期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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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下更改附件3。
附件3收费金额及收取期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