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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速路项目的变更营业执照(2019年2008年3月29日)

中日本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根据《道路养护特别措施法》第3条第6款,将公司开展的高速公路业务的变化(通过新建或改建高速公路收取通行费)通知了国土交通大臣。申请,2019年于3月29日获得授权。
许可的内容如下。

中日本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获得业务变更许可

1.关于高速公路国道中央自动车道富士吉田线等的业务变更


(1)本申請書
2有关新建或改建的建设内容

关于关系到新的营业所或者改建的工程,加如下。
“附设1-106近畿高速公路名古屋神户线(从三重县龟山市到滋贺县甲贺市岩室市)(装修)”

(2)新建或者改建的建设内容

附件1-2至附件1-4,附件1-9,附件1-10,附件1-13至附件1-15,附件1-17,附件1-19,附件1-33,附件1-34,附件1-52,附件1-55,附件1-71,附件1-79,附件1-80,附件1-82与附件1-84,附件1-89,附件1-91,附件1-95,附件1-99进行如下更改。
添加附件1-106。
附件1施工细节

(3)收支预算明细

如下更改附件2。
附件2平衡预算项目

(4)收费金额及收取期限

如下更改附件3。
附件3收费金额及收取期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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