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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日本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已根据《道路养护特别措施法》第3条第6款,将公司开展的高速公路业务(通过修建或改建高速公路收取通行费)的变更通知了国土交通省大臣。我们于2015年3月25日申请并获得许可。
许可的内容如下。
有关新建或改建的建筑内容附件1-5,附件1-8,附件1-13与附件1-15,附件1-28,附件1-33,附件1-34,附件1-33,附件1-52,附件1-55,附件1-56,附件1-71,附件1-81,附件1-83,附件1-84,附件1-87至附件1-92如下改变。
如下更改附件2。附件2平衡预算项目
收费金额及收取期限
如下更改附件3。附件3收费金额及收取期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