变更高速公路业务的业务许可(2014年8月8日)
中日本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根据《道路养护特别措施法》第3条第6款,将公司开展的高速公路业务的变化(通过新建或改建高速公路收取通行费)通知了国土交通大臣。我们于2014年8月8日申请并获得许可。
许可的内容如下。
中日本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获得业务变更许可
- 关于关于高速公路国道中央自动车道富士吉田线的业务变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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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关新建或改建的建筑内容
附件1-4的附件1-4,附件1-15的附件1-12,附件1-17,附件1-19,附件1-24,附件1-38,附件1-43,附件1-44,附件1-51至附件1-53,附件1-57,附件1-58,附件1-71,附件1-79,附件1-81,附件1-84如下改变。
添加了附件1-87至1-92。
附件1-87中央自动车道西宫线(甲府中央智能IC)的建设细节
附件1-88中央自动车道西宫线(大黑川智能IC)建设细节
附件1-89中央自动车道西宫线(驹岳智能IC)建设细节
附件1-90东海高速公路第二条横滨名古屋线(山北智能IC)的施工细节
附件1-91468国道(首都圏中央联络自动车道)(厚木 PA Smart IC)的建设工作细节
附件1-92国道475号线(东海环状自动车道)(Kaitsu Smart IC)的建设工作 - 平衡预算项目
如下更改附件2。
附件2平衡预算项目 -
收费金额及收取期限
如下更改附件3。
附件3收费金额及收取期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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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158号一般路线(中部縦貫自動車道关于关于(阿瓦比路)的营业变更