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变更高速公路业务的业务许可(2012年4月20日)

中日本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已根据《道路养护特别措施法》第3条第6款,将公司经营的高速公路业务发生变化(通过修建或重建高速公路收取通行费)通知了国土交通省大臣。我们于2012年4月20日申请并获得许可。
许可的内容如下。

中日本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获得业务变更许可

  1. 关于关于高速公路国道中央自动车道富士吉田线的业务变更
    1. 有关新建或改建的建筑内容

      附件1-2的附件1-2,附件1-15的附件1-12,附件1-22的附件1-17,附件1-26的附件1-24,附件1-30的附件1-28,附件1-32与附件1-34,附件1-36与附件1-40,附件1-42与附件1-44,附件1-50与附件1-53,附件1-55与附件1-58,附件1-60,附件1-61,附件1-67,附件1-70,附件1-71,附件1-78与附件1-83如下改变
      从附件1-84添加附件1-86
      附件1-84中央自动车道富士吉田线(从东京三鹰市北野市到东京世田谷区大仓市)的建设细节

      附件1-85近畿高速公路伊势线的工作内容(从爱知县名古屋市中川区下舞町到安倍县鸟岛村木场)

      附件1-86第一东海高速公路(横滨青叶JCT)的相关建设内容

    2. 平衡预算项目

      关于附件2,进行如下更改。

      附件2平衡预算项目

    3. 收费金额及收取期限

      关于附件3,进行如下更改。

      附件3收费金额及收取期限

  2. 关于一般国道16号(八王子旁路)的业务变更
    1. 平衡预算项目

      关于附件1,进行如下更改。

      附件1平衡预算项目

    2. 收费金额及收取期限

      关于附件2,进行如下更改。

      附件2收费金额及收取期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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