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变更高速公路业务的业务许可(2011年6月8日)

中日本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根据《道路养护特别措施法》第3条第6款,将公司开展的高速公路业务的变化(通过新建或改建高速公路收取通行费)通知了国土交通省大臣。我们在2011年6月8日申请并获得许可。
许可的内容如下。

中日本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获得业务变更许可

  1. 关于关于高速公路国道中央自动车道富士吉田线的业务变更
    1. 高速公路线名称
      “(20)国道475号(东海环状自动车道)(丰田市-关市)”和“(20)国道475号(东海环状自动车道)
      (丰田市-四日市市)。

    2. 有关新建或改建的建筑内容
      关于与新建或者改建有关的建设内容,从附件1-80如下添加附件1-83。

      附件1-80
      475号国道(东海环状自动车道)(从岐阜市关广市到岐阜县大垣市City木町)的建设工作
      附件1-81
      475号国道(东海环状自动车道)(从岐阜县大垣市H木町至岐阜县阳町郡尾町大泉)建设内容
      附件1-82
      国道475号线(东海环状自动车道)的建设细节
      附件1-83
      国道475号(东海环状自动车道)的建设细节
    3. 平衡预算项目
      收费金额及收取期限

      关于附件2,进行如下更改。
      附件2平衡预算项目
    4. 收费金额及收取期限
      关于附件3,进行如下更改。
      附件3收费金额及收取期限
  2. 关于一般国道16号(八王子旁路)的业务变更
    1. 平衡预算项目
      更改如下:
      附件1平衡预算项目
    2. 收费金额及收取期限
      关于附件2,进行如下更改。
      附件2收费金额及收取期限
  3. 关于关于一般国道139号(西富士路)的营业变更
    1. 平衡预算项目
      关于附件1,进行如下更改。
      附件1平衡预算项目
    2. 收费金额及收取期限
      关于附件2,进行如下更改。
      附件2收费金额及收取期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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