变更高速公路业务的业务许可(2011年3月28日)
中日本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已根据《道路养护特别措施法》第3条第6款,将公司经营的高速公路业务发生变化(通过修建或重建高速公路收取通行费)通知了国土交通省大臣。我们于2011年3月28日申请并获得许可。
许可的内容如下。
中日本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获得业务变更许可
- 关于关于高速公路国道中央自动车道富士吉田线的业务变更
- 有关新建或改建的建筑内容
- 关于附件1,进行如下更改。
- 附件1有关新建或改建的建筑内容
- 关于附件2,进行如下更改。
- 附件2平衡预算项目
- 收费金额及收取期限
- 关于附件3,进行如下更改。
- 附件3收费金额及收取期限
- 有关新建或改建的建筑内容
- 关于一般国道16号(八王子旁路)的业务变更
- 关于关于一般国道139号(西富士路)的营业变更