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速公路业务变更营业许可证(2006年9月21日)
中日本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根据《道路养护特别措施法》第3条第6款,指示土地,基础设施,运输和旅游大臣关于公司开展的高速公路业务的变化(通过修建或重建高速公路收取通行费)。我们于9月21日申请并获得许可。
许可的内容如下。
中日本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获得业务变更许可
- 关于关于高速公路国道中央自动车道富士吉田线的业务变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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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有关新建或改建的建筑内容
- 关于关系到新设或者改建的工程的内容,从附件1-62如下添加附件1-64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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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高速公路国道中央自动车道西宫线(从大月市到东见市(包括四日市立交桥)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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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1-62
中央自动车道西宫线(双叶智能IC)的建设细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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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高速公路国道北陆自动车道(从富山市下新川郡朝日町到米原市(包括朝日立交桥)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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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1-63
北陆自动车道(Irizen Smart IC)的建设细节
附件1-64
北陆自动车道(Tokumitsu Smart IC)的建设细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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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收费金额及收取期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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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附件3,进行如下更改。
收费金额及收取期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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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日本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根据《道路养护特别措施法》第3条第9款,将公司开展的高速公路业务的变化(通过新建或改建高速公路收取通行费)通知了国土交通大臣。我们于9月21日申请并获得许可。许可的内容如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