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速路項目的變更營業執照(2020年2008年3月31日)
中日本高速道路株式會社根據《道路養護特別措施法》第3條第6款,將公司開展的高速公路業務的變化(通過新建或改建高速公路收取通行費)通知了國土交通大臣。申請,2020年被批准了日3月31日。
許可的內容如下。
中日本高速道路株式會社獲得業務變更許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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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關於高速公路國道中央自動車道富士吉田線等的業務變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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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)本申請書 - 2有關新建或改建的建設內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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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的建築或裝修工程將增加如下。
“從東海(岐阜縣白川村大分郡,岐阜縣到富山縣南投市上永市)附件1-11-北陸自動車道”,
“附有1-112 475號一般路線(東海環状自動車道)(從岐阜縣土岐市泉町町月ji到岐阜縣可兒市柿田市)”,
“附件1-113中央自動車道西宮線(中津川西IC)的施工細節”,
“東海高速公路第二條橫濱名古屋線(東海JCT)的附件1-114建設” - (2)新建或者改建的建設內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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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1-2至附件1-5,附件1-8,附件1-71,附件1-79,附件1-80,附件1-82,附件1-85至附件1-87,附件1-90,附件1-92至1-94和附件1-96至1-99已作如下修改。
從附件1-111添加附件1-114。
附件1施工細節 - (3)收支預算明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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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下更改附件2。
附件2平衡預算項目 - (4)收費金額及收取期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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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下更改附件3。
附件3收費金額及收取期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