變更高速公路業務的業務許可(2017年8月10日)
中日本高速道路株式會社根據《道路養護特別措施法》第3條第6款,將公司開展的高速公路業務的變化(通過新建或改建高速公路收取通行費)通知了國土交通大臣。我們於2017年8月10日申請並獲得許可。
許可的內容如下。
中日本高速道路株式會社獲得業務變更許可
1.關於高速公路國道中央自動車道富士吉田線等的業務變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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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)本申請書 - 2有關新建或改建的建設內容
新的建築或裝修工程將增加如下。
“中央自動車道西宮線1-100號(Kamisaka Smart IC)施工細節”
“與東海高速公路第二條橫濱名古屋線(Kar谷智能IC)有關的建築附件1-101”- (2)新建或者改建的建設內容
附件1-2,附件1-50,附件1-61,附件1-71,附件1-82,附件1-85,附件1-99如下更改。
添加附件1-100和附件1-101。
附件1施工細節- (3)收支預算明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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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下更改附件2。
附件2平衡預算項目 - (4)收費金額及收取期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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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下更改附件3。
附件3收費金額及收取期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