變更高速公路業務的業務許可(2014年8月8日)
中日本高速道路株式會社根據《道路養護特別措施法》第3條第6款,將公司開展的高速公路業務的變化(通過新建或改建高速公路收取通行費)通知了國土交通大臣。我們於2014年8月8日申請並獲得許可。
許可的內容如下。
中日本高速道路株式會社獲得業務變更許可
- 關於關於高速公路國道中央自動車道富士吉田線的業務變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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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關新建或改建的建築內容
附件1-4的附件1-4,附件1-15的附件1-12,附件1-17,附件1-19,附件1-24,附件1-38,附件1-43,附件1-44,附件1-51至附件1-53,附件1-57,附件1-58,附件1-71,附件1-79,附件1-81,附件1-84如下改變。
添加了附件1-87至1-92。
附件1-87中央自動車道西宮線(甲府中央智能IC)的建設細節
附件1-88中央自動車道西宮線(大黑川智能IC)建設細節
附件1-89中央自動車道西宮線(駒岳智能IC)建設細節
附件1-90東海高速公路第二條橫濱名古屋線(山北智能IC)的施工細節
附件1-91468國道(首都圏中央連絡自動車道)(厚木 PA Smart IC)的建設工作細節
附件1-92國道475號線(東海環状自動車道)(Kaitsu Smart IC)的建設工作 - 平衡預算項目
如下更改附件2。
附件2平衡預算項目 -
收費金額及收取期限
如下更改附件3。
附件3收費金額及收取期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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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158號一般路線(中部縦貫自動車道關於關於(阿瓦比路)的營業變更