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日本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根据公司《道路养护特别措施法》第3条第6款向土地,基础设施,运输和旅游大臣申请变更公司经营的高速公路业务(通过修建或改建高速公路收取通行费)。并于7月15日获得许可。
许可的内容如下。
中日本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获得业务变更许可
- 关于关于高速公路国道中央自动车道富士吉田线的业务变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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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收费金额及收取期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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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附件3,进行如下更改。
收费金额及收取期限
- 关于一般国道16号(八王子旁路)的业务变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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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收费金额及收取期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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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附件2,进行如下更改。
收费金额及收取期限
- 关于关于一般国道139号(西富士路)的营业变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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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收费金额及收取期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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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附件2,进行如下更改。
收费金额及收取期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