變更高速公路業務的業務許可(2007年3月22日)
中日本高速道路株式會社根據公司《道路養護特別措施法》第3條第6款,就公司進行的高速公路業務變更(通過新建或改建高速公路收取通行費)向土地,基礎設施,運輸和旅遊大臣適用。並於3月22日獲得許可。
許可的內容如下。
中日本高速道路株式會社獲得業務變更許可
- 關於關於高速公路國道中央自動車道富士吉田線的業務變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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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有關新建或改建的建築內容
- 關於關係到新設或者改建的工程的內容,從附件1-65如下添加附件1-68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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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國道第一東海高速公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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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1-65
第一東海高速公路(富士河智能IC)的相關工作內容
附件1-66
第一東海高速公路(Enshu Toyota Smart IC)相關的建設內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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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公路汽車國道北陸自動車道[從富山縣下新川郡朝日町到米原市(包括朝日立交橋)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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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1-67
北陸自動車道(白山IC)的建設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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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國道近畿高速公路名古屋關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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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平衡預算項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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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於附件2,進行如下更改。
公司餘額預算明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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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收費金額及收取期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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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於附件3,進行如下更改。
收費金額及收取期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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